当前位置 :首页 > 理财 > 证券

债务转移未及时告知 万方发展大股东领监管函

2016-10-20 16:34:22 来源:财经综合报道 作者:YANG 加入收藏

【摘要】因未能及时将债务转移告知上市公司,万方发展的间接控股股东日前收到深交所的监管函。

  中国证券网讯(记者 王炯业)因未能及时将债务转移告知上市公司,万方发展的间接控股股东日前收到深交所的监管函。d4m客商网-商会、协会、校友会、俱乐部资源整合社交平台

  万方发展于2016年9月29日披露《关于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公告》。万方发展在公告中披露,上市公司于2014年向北京国瑞奥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(下称“国瑞奥龙”)借款8900万元,借款期限为3年,借款年利率为7%。2016年9月27日,万方发展的间接控股股东万方集团通知上市公司,其已于2015年6月30日代上市公司向国瑞奥龙支付了8900万元借款本金及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利息778.75万元,合计9678.75万元。并约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将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调整为上市公司应付万方集团的往来款,后续不向上市公司计提该笔款项的利息。d4m客商网-商会、协会、校友会、俱乐部资源整合社交平台

  尽管本次债务转移有利于减轻上市公司债务负担,但是万方集团作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,未能将提前代万方发展偿还大额借款的行为及时通知上市公司,违反了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第2.3条规定。基于此,深交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,严格遵守《证券法》、《公司法》等法规,杜绝此类事件发生。d4m客商网-商会、协会、校友会、俱乐部资源整合社交平台

已有位网友浏览此新闻

客商网官方微信公众号
文章来源:财经综合报道   [责任编辑:YANG]
版权声明:
·凡注明来源为“客商网”的所有文字、图片、音视频、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,版权均属客商网所有。未经本网书面授权,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、转载或建立镜像。
·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独家策划
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:400-777-8188 010-57955515 网上投稿
关于本站 | 广告服务 | 免责申明 | 招聘信息 | 联系我们
客商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(C)2014-2023 京ICP备16002234号-2[!--temp.cnzztj--]